下个月开始!厦门市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
上传时间:2021-08-11 10:43:57浏览:1679
内容摘要:近日,厦门市政府印发《关于厦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纳入省级统筹相关缴费政策的通知》(厦府规〔2021〕4号)对厦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关缴费政策进行调整过渡执行福建省统一规定。
近日,厦门市政府印发《关于厦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纳入省级统筹相关缴费政策的通知》(厦府规〔2021〕4号)对厦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关缴费政策进行调整过渡执行福建省统一规定。

1、其中
单位缴费费率:自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按14%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福建省统一规定的16%执行。
缴费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各项缴费费率和缴费基数等缴费政策,均统一按福建省规定执行。
2、为什么进行调整呢?
这是因为厦门市过渡执行全省统一缴费政策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改革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策部署的重要工作,是福建省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重要内容。
为下一步实现全国统筹夯实基础有利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营造更加公平的营商环境做到全国一盘棋!
关键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厦门社保调整
声明本站分享的文章旨在促进信息交流,不以盈利为目的,本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关注金代账微信公丛号
